举 报 须 知
一、本举报箱主要受理对本部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党纪、政纪,给予和收受财物和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的检举和控告。 二、举报可采取署名或不署名的方式,提倡实名举报。 三、本举报举材料实行密件管理。 四、举报应实事求是,如实反映情况。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,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 五、举报人不应将同一内容材料同时多处报送。